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,树立良好的医院品牌,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,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,促进医院全面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院徽、院歌和院史。 一、征集要求: (一)院徽 1、医院特征鲜明,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标志; 2、内涵丰富、简洁持重、便于识别和记忆、色彩搭配大方; 3、鲜明突出中医元素; 4、设计稿必须有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两部分;须附文字说明,简述图案寓意。 5、可以是手工稿,也可以是电脑设计稿; (二)院歌 词: 1、要体现医院发展的历史、文化底蕴和继往开来、开拓创新、追求卓越的品质。 2、要体现医院团结一心,救死扶伤,努力奉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 3、要精美、流畅、和谐。 4、应为作者的原创,未曾发表,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犯,并承担相关责任。 曲: 1、反映行业特点,体现医院精神风貌。 2、富有感染力,能起到鼓舞斗志、催人奋进、凝聚人心的作用。 3、易于独唱、合唱,热情、豪迈、真诚、欢快、中速为主。 4、应为作者的原创,未曾发表,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犯,并承担相关责任。 (三)院史 包括建院以来的图片、文字、照片、绘画、音像资料甚至回忆等各种题材,原件、复印件、扫描文件等形式均可。 二、版权约定 (一)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,则取消资格,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。 (二)最后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均需授让我院,以供我院专用,并且不可撤消。我院拥有对该作品的注册、使用、印刷、复制,展览、出版、发布等权利。 (三)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泸县中医医院。 三、奖励办法 院徽和院歌一等奖各一名,每名奖励5000元;二等奖各二名,每名奖励500元;三等奖各三,每名奖励200元。 四、作品启用时间:2012年7月前后。 五、作品征集时间: 2011年8月1日——2012年6月31日。 六、联系方式: 泸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:0830 8792043 8790565 邮编:646102 邮箱:442320267@qq.com 联系人:黎主任 18982733055 |